今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自主取名后直接申请设立登记。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省工商局日前出台了《上海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决定在省本级以及成都、泸州、德阳、广元、内江、眉山、巴中7个地区试点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成都地区正在合并数据),9月底前在全省范围推行。
哪类企业不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或总局核准的名称外,企业名称可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也就是说,这类申请人可以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符合规则的可以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免去了名称预先核准环节,进一步缩短开办时间。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并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取名。据悉,由省工商局建成的“上海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http://182.131.3.112:8040/netself)已正式上线,其中明确了名称用字规范、名称禁限字库、名称行业表述以及名称组织形式等,申请人可以进入系统对拟取名称进行自动智能筛查,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立即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承诺书”,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凭经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承诺书”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另外,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保留30天,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30天,逾期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保留期内的名称不能调整登记机关、投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