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妇联、上海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上海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范围更大了,年龄限制放宽了,贷款期限延长了,申请流程也更为简化了。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专门用于上海市妇女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实行属地管理,由申请人向所在村(居)妇联提出。此项上海创业服务主要用于解决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和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为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科技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家乐”“渔家乐”“家庭农场”,或以女性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各种适合妇女创业的项目。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分为发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提供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两种。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