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又迎政策利好。上海市农业局近日印发《2018年上海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相关申报标准细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申报资金扶持。上海市以补助、贴息和奖励三种形式对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
针对增投和品牌建设项目,按项目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的30%计算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其中对本地农民增收起带动作用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企业项目,按项目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的50%计算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研发项目而言,经认定的国家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补助50万元。此外,订单农业的贷款项目申报贴息,按项目年度支付利息额的60%给予贴息,每个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其中对本地农民增收起带动作用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企业项目(收购本地胡萝卜、紫长茄、龙眼),按项目年度支付利息额的10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80万元。要提醒的是,上述两项,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种形式、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和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于本月25日前,向区(管委会)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