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此次《深改方案》的改革力度、广度、深度都更大,开放的范围、幅度、角度都更广,着重强调了将进一步推进两岸在投资、贸易、金融、航运以及服务业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等21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1、突出深化对台和“海丝”沿线国家与地区经贸合作(45项)占全部举措的1/3以上,凸显了“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的重要使命担当:
包括:秉承“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落实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探索在文化、体育、教育等领域进一步对台开放,深化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台合作;探索建立两岸企业信用信息联动机制,推广台企台胞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扩大卡式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应用范围,切实让台企台胞享受大陆企业和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加强厦金深度合作,建设厦金检验检疫特殊监管区,推动厦金游艇自由行常态化。
注重“引进来”“走出去”有机结合,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空间。
做大做强中欧(上海)国际班列;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支持境内外企业开展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支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产业合作园区或制造基地、营销平台;优化沿海捎带业务监管模式,积极争取过境口岸资质,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认证经营者(AEO)互认范围等。
2、进一步推进投资贸易和人员进出便利化(28项)
包括积极对标WTO《贸易便利化协议》、CPTTP协定中货物监管制度和货物便利化措施、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等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以及借鉴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水平货物监管制度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开放。围绕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吸引首家台资演艺经纪机构在区内落地。
亚马逊进驻上海自贸片区
创新贸易监管模式,试点跨境电商海关“智慧监管”新模式,加快建设上海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参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海运、空运物流可视化和原产地证电子化等试点项目,推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成员和“一带一路”沿线口岸信息互换和服务共享。
深化中国特色上海自由贸易港研究工作,探索建立与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货物、资金监管制度和贸易便利化措施,探索与自由贸易港相关的涉外税收制度,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探索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保税油供给等。
3、完善保障机制(6项)
建立以立法引领为主的法治保障新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制度创新的系统性、集成性、规范性,加强复制推广与协同推进,强化创新要素支撑;强调改革系统集成,建立改革容错纠错和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改革创新,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强调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进一步完善上海自贸片区立法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上海自贸片区改革创新和复制推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实施便利外籍高层侧人才出入境、工作、在华停居留、永久居留措施,简化赴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进行商务活动人员、高层次人才的出入境签证手续。
据悉,上海市自贸办已对132项措施进行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并将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协调、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研究解决任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推进,达到改革预期。
4、深入推进金融和财税制度改革创新(16项)
积极借鉴上海3.0版经验做法,加大力度推动“金改30条”落地,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金融开放创新体系;复制上海金融开放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争取扩大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功能;深化融资租赁、黄金交易和国际物流服务平台建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加快推动闽港合资和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闽台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台湾土地银行等一批特色金融机构落地;争取比照集成电路产业,使上海航空维修业享受特点产业减免税优惠,推动航材整体税率调降;对接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组织实施。
5、强调进一步提升现代化政府治理水平(37项)
占全部举措的近1/3,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又一大重要领域。
包括:重点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水平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高标准的双边或多边协议等,查找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以信用监管为核心、适应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深化市场准入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建筑师负责制改革试点,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推动各部门审批系统、证照系统、监管系统信息交换与共享,完善多元共治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区域改革联动和互融互通,使自贸试验区政策红利惠及更大范围,充分彰显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