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在办理收购业务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在办理自贸区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事务过程中,应注意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尊重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收购方方可进行股权收购。
2、在收购时应当注意,股东在征求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是否同意时,应采取书面形式,提示委托人法律推定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期限和条件,两人以上股东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解决程序和方法。
3、办理国有资产的收购和外资公司的收购时,应注意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4、应特别注意提示收购方避免因收购行为而成为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