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创业问答>记账报税>临港新区公司既符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条件,也符合部分先进制造
问答首页注册公司(4483)公司核名(67)个体户注册(150)办理营业执照(427)海外注册公司(1683)

临港新区公司既符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条件,也符合部分先进制造

2位顾问回复148人看过

我是嘉定布吉那边公司,既符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临港新区税条件,也符合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条件,请问,应该按照哪项规定退税?可以任意选择适用吗?

专业顾问回答

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8客户评分:5.0 /5.0

资深创业导师向TA咨询

您好,根据《财政部临港新区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临港新区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2020年1月及以后形成的增量留抵税额。

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4号,以下称84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19年4月及以后形成的增量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在8号公告执行期间内,你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适用上述两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需要说明的是,您可以在不同的纳税申报期内选择按照不同的留抵退税政策申请退税。

比如,在2020年1月、3月选择按照84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2月选择按照8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在8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到期后,你公司仍可以继续按照84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来咨询轻创巴士,多名资深顾问一对一为您服务,公司注册、商标注册、记账报税、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进出口权办理等一站式为您解决~400-855-7171~

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8客户评分:5.0 /5.0

中级会计师向TA咨询

你好!根据《国家临港新区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临港新区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