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创业问答>记账报税>上海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问答首页注册公司(4483)公司核名(67)个体户注册(150)办理营业执照(427)海外注册公司(1683)

上海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1位顾问回复286人看过

我的公司在嘉定,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了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5.0 /5.0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您好,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你公司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就可以参与计算加计抵减额。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