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纳长宁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长宁税费业务:
对于信息报告、申报纳税等网上全覆盖事项,纳税人可通过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业务。
对于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未实现全程网上办的事项,纳税人可采取“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对于纳税人、缴费人在线上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可通过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得到及时解决。
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事项,纳税人可采取预约办税的方式办理业务。纳税人可通过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微博、电话等渠道办理预约,办税服务厅受理预约办税业务,安排专门人员,采取“单点接触”的形式,实行一对一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于未申请预约办税前到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若坚持要求现场办理业务,给予现场预约后按顺序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