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后有经营,在报税时就必须做审计,并由香港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香港公司审计报告是企业报税的核心材料,是由香港注册执业会计师所签发的核实报告。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5个核心部分:
1、董事报告:内容主要是说明公司历史,公司主要业务性质、股东、董事及核数师的简单介绍等。
2、核数师报告:是一份核数师整份财务报告的意见,一般核数师的见意主要分为保留意见和不保留意见两种。
3、财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份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收入、支出和行政费用明细。如果公司业务量很大,一般都是超过2千万的话,便要多加一份现金流量表。
4、附表:主要是对公司会计系统进行说明。
5、税务计算表:载明公司自己计算的应纳税金额和税额。
新的香港公司一般会在CI日期后18个月内收到首张报税表。以后每年会在4月1日左右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根据税法,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如无法按时递交,需提前向税务局申请延期。埋数的日期一般选择与政府的财政年度一致,即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或者选择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不活跃报告/零申报
1、不活跃报告:是指能证明香港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活跃的审计报告。 香港公司如果在某会计年度, 没有开设任何银行帐户(包括香港本地帐户和离岸 帐户)也没有任何的商业活动,可以委托香港的会计师行出具不活跃审计报告, 作为填报利得税表的依据以及作为提供给税局查阅的证明。 出具不活跃报告的公 司该年度并无利润产生,故香港公司不需要缴纳利得税。
2、零申报:是指香港公司在申报利得税表的时候并没有出具任何的核数报告, 递交政府的报税文件也只有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