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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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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在设立了分公司,那的分公司是不是就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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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法律规定了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因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人格与设立它的公司的人格是合二为一的。因此,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

如果还有疑问的,欢迎咨询轻创巴士400-855-7171。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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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性。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以上是轻创巴士小编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欢迎咨询轻创巴士,微信手机同号;1832119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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