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来咨询轻创巴士,多名资深顾问一对一为您服务,公司注册、商标注册、记账报税、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进出口权办理等一站式为您解决~400-855-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