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注销清算后,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如果上述方法不行,《公司法》提供了其他救济手段,可采取诉讼注销的方法,满足《公司法》相关规定可提起诉讼。若判决支持股东解散诉讼,那么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未了的事务及财产,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是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注销过程中必定会遇到许多问题,处理起来也会比较棘手,费时费力。想省去麻烦,轻松解决注销难题,可以找微众创信。微众创信专业解决各类企业注销疑难问题:如吊销转注销、资料全丢失注销、工商经营异常注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销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拨打400-855-7171,致电轻创巴士问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