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浦东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浦东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浦东税优惠不需要备案,只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应纳浦东税所得额≤300W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