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注销的,根据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注销后,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也要办理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材料及流程整理如下:
1、登录食品药品监督局页面,点击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者申请注销)登记表并进行填写,完成后上传电子版材料提交申请;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携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其他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到窗口进行提交;
3、若食品经营者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有法人或负责人签字授权的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主管部门审查后,对材料齐全的申请予以注销,即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需要注销的。
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