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经营的很多香港公司企业以为自己的业务不是在香港发生,所以就不用交税,从而连师报告都不做,其实这是完全违反香港公司法的。
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无论你在世界任何地方做生意,无论你有没有盈利,都需要每一年做一份师报告向税务局作出交待。交待完之后如果你的盈利确实是境外所得,无论你的盈利是多少,香港税务局都无权向你征收利得税。
相反,如果你没有向税务局交代,就是一种瞒税的行为,是刑事罪。其实,师报告的用途除了是向税务局申报财务状况之外,如果你将来要融资、借贷,师报告也是一份最主要的证据,向你的融资对象说明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其实,内地很多的企业以为自己的生意不是在香港当地做,就不用报税的错误认识是来源于一些规模小、没有专业能力或者公司没有香港注册会计师去处理报税事宜的代理公司。
因为它们本身并不懂得香港的公司法及税务条例,以至不懂如何处理报税的问题,就索性告诉客户不用报税,而客户由于不知实情听信了对方的讲法,最终出现问题是要公司董事自己去承担法律的责任。服务范围包括提供的月结或年结入账、报税、、预备公司秘书文件、免费作税务和财务安排顾问及咨询等。
香港公司法定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例,每年进行一次以法定基准呈报财务报表。在香港,只有香港执业会计师,才可进行法定,并签署法定报告。我们致力为客户的业务提供积极正面的辅助,并独立地为各股东呈报财务报表,履行公司师的责任。
轻创巴士专业的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账目,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注;
2.计算应课税盈利或亏损;
3.代安排执业师;
4.填报利得税报税表;
5.处理税务局评税结果并知会贵公司;
6.提供专业意见作下年度的合法税务安排。
请您准备公司做帐报税需提供的单据:
(1) 要提供做帐期间开户银行的月结单(正本)所有开户银行月结单和来往函件,必须按月结单上每项收支顺序注明相对的业务内容和单据编号;月结单上每笔进出款项都要有其对应的银行收付款通知书。
(2) 月结单上的进项若是销售收入,请提供销售发票或收款凭证(本司开出的收据等);若是采购,须提供采购发票或付款凭证(对方开出的收据,汇款底单等能证明您付过款的凭证);若是代客户转款,须提供该客户收到该款项的收据,或发给该客户的电汇汇单;若是股东提款请注明,帐务完成后须股东确认。每笔进出款项必须明确来源和流向,销售购货金额与银行进出金额一致。
(3) 提供各种费用发票(注:香港没有税票,收据亦可)。其中包括: 办公费用(水电、电话、房租、管理费用和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工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费用。其中,房租需要房屋租赁合同和收据。经营费用(注册公司费用、年审费用、广告费、运费及速递费、本地车船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4) 交单方式: 做帐报税的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每月、一个季度或半年提供一次做帐单据,前提是要确保做帐、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