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因疫情而关闭,需要分以下情况处理员工:
1)就和被关闭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公司关闭、合同主体丧失,劳动合同终止;公司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2)员工并非和被关闭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的关联公司或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关联公司或总部派到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是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相关工作,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址为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那么公司/分支机构关闭后,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工作内容、地址)无法继续履行,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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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面临突然关闭的情况,相关规定处置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 按照企业关闭的相应时间和对应合同约定签署相应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同时和员工达成合同解约后的补偿内容。
第二, 对于持股员工需要进行股东权益的商议,并在股权协议达成后形成相应的法律文书。
第三, 对于员工遗留的一些工资外的财务问题,需要进行全面的核查清查,保证员工不涉及任何与企业的借贷关系。
第四, 按照《劳动法》严谨处理员工解约前后的相应法律文书的签订,避免引起劳动仲裁等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1)就和被关闭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公司关闭、合同主体丧失,劳动合同终止;公司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2)员工并非和被关闭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的关联公司或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关联公司或总部派到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是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相关工作,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址为被关闭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那么公司/分支机构关闭后,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工作内容、地址)无法继续履行,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