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种少、税率低,香港公司需缴纳的利得税率为16.5%,并且公司不盈利则不交税;公司股份转让仅需缴纳代价款项或价值0.2%的印花税。
同时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太多约束,方便香港公司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及开展海外业务不少企业为了合规或外汇进出口都选择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但是设立子公司前也要了解我国法律关于境外投资的相关规定,别盲目注册。
我国法律目前规定的境外投资的主体仅限于境内企业,而不包括境内自然人,企业欲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或者对外进行收购,需取得境外投资批准机关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否则就是不合法,不合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涉嫌违反我国的外汇管制。
法律依据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对“境外投资”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境内自然人只能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即SPV)实现境外投资,且从SPV的设立目的、设立的资金来源对境内自然人的投资提出了诸多限制。而不少投资者对这一法规不了解,若选择的不靠谱中介机构直管收钱,只管收钱注册完成而不管子公司设立后是否合法,这样操作会让企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若企业欲寻求融资,或想冲击一下IPO或者新三板,律师在尽调核查过程中,企业人员突然就傻眼了:原来我们设立香港公司的过程是不合法的,这时候往往可能关闭香港公司或者再履行收购审批手续。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注册香港公司虽然限制少,外汇收付自由,但是也要符合我国法规的相关规定,避免操作不当面临巨额罚款,而且选择的代理注册公司中介机构一定要专业靠谱的,低价中介价格低,但是不靠谱,公司注册完成但后续却会有很多麻烦,耗费的成本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