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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规模纳税人丢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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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嘉定沙井开了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增值税发票丢了还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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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皓强
杨皓强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8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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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上述规定,现行增值税法规不禁止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专用发票抵扣联为发票有效联次,纳税人应妥善保管,丢失的登报说明并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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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8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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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以下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需了解更多欢迎咨询轻创巴士,微信手机同号;18321192797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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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小规模企业,对方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对于开出单位来讲,小规模纳税人不应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上是你这家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开出单位有可能做为不按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以罚款(他开具了专用发票给了不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三、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讲,因是按简易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允许抵扣,所以这张专票与普通增值税发票是一样的效果,只能全部做为成本费用,不能抵扣增值税额,所以不影响报税,不需要就这张专票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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