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香港公司无营业说明:新成立的香港公司,18个月内没有营业,在做帐服税时,可以做为零税申报,无需缴纳任何税款。
如公司成立后,所有的业务及银行帐上的资金都是来至于香港以外的地区,这种业务,在做帐报税时,可以做成离岸业务,仍然无需缴纳任何税项,但做帐报税是必需的。
如公司成立后,有来至香港,也有香港以外地区的业务,这样就需要做帐报税,但在报税时,我们会分开报税,香港那部份业务需要缴税,海外那部份做离岸业务申报,无需缴税。客商在公司营运中,需要保存以下票据:
A、香港公司的银行帐户每个月的月结单(无论是本地帐户或是离岸帐户均保留);
B、有支票的保留支票头;
C、香港公司的全部销售发票;
D、香港公司的全部购货发票;
E、餐饮发票、车票、住宿发票;
F、房屋租赁发票 汇入汇款通知书 在做帐报税时,请提交以上票据给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