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内公司一样,香港公司只要开始经营,有业务发生了,就应该自己建立账目,列明收支。
香港《公司条例》也指明,有业务的公司应该根据经营情况保存相应的账目记录,相关的记录应该保留7年。因此,公司成立后,可以请会计人员或者委托相关会计机构做账,做账主要是根据每月的银行月结单来列明,所以平时请保管好银行单据,收入和支出的相关票据。
由于目前很多香港公司是国内朋友注册的,平时的业务并不在香港发生。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保留好相关单据和票据,可以一年一次性做账。做账会产生一些会计费用,如果您要节省这些费用,唯一的办法只能是直接零报税,表明公司从未营业过,实际上是隐瞒了非香港的收入,这样的做法会有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