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要求
经营业务有净现金流入,于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
2、营业记录及管理层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1)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2)最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3、市值
时至少达1亿港元。
4、最低公众持股量
公众不论何时至少持有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其市值不得少于3,000万港元。
就时的预期市值超过100亿港元的发行人而言,联交所可接受15%至25%之间的较低百分比。
无论何时均必须维持以上鳌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5、股东人数
时必须至少有100名公众股束;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50%。